郑州桂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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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河南/郑州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中药材、药品包装、其他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每袋装10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61021041
产品标签:感冒 止咳 清热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 无需保证金 年终返利
销售渠道:药店连锁 商场超市 零售终端 批发物流
执行标准 | 颗粒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每袋装10g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柴胡、山银花、黄芩、连翘、葛根、青蒿、苦杏仁、桔梗、薄荷脑、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 |
性状 | 颗粒剂 |
功能主治 | 清热解表,止咳化痰。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,症见发热恶风,头痛鼻塞,咽喉肿痛,咳嗽、周身不适。 |
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 |
注意事项 | 【药品名称】 通用名称:感冒止咳颗粒 【适应症】 清热解表,止咳化痰。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,症见发热恶风、头痛鼻塞、咽喉肿痛、咳嗽、周身不适。 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表,止咳化痰。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,症见发热恶风、头痛鼻塞、咽喉肿痛、咳嗽、周身不适。 【规格】每袋装10克 【用法用量】 开水冲服。一次1袋,一日3次。 【注意事项】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8.糖尿病患者慎用。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ATC分类】R05X 【编码】ZF003986 |
禁忌 | 尚不明确 |
贮藏 | 密封 |
保质期 | 2年 |
生产企业 | 西安博爱制药责任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郑州桂龙科技有限公司 |
备注 |